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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十大毒品案

来源: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作者:方正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一偷渡出入境,毒品“寄存”宾馆;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二藏毒茶叶箱内,千里迢迢运回;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三越野车藏毒,运往武汉途中被查
22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前,为打击毒品犯罪,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本报独家发布了近年来该院审结的十大典型毒品案。
宜昌市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叶德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十大毒品案是宜昌近年来审结的较有影响力的毒品案。面对当前毒品案件增加、新型毒品种类日趋增多、犯罪主体复杂化、犯罪组织形式集团化等特点,宜昌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中,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毒品案件从严惩处,有力打击毒品犯罪。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一偷渡出入境,毒品“寄存”宾馆
【案件回顾】:2009年5月,重庆永川人蒋帅、徐代罗偷渡出境到达缅甸。7月28日,两人将毒品麻果夹藏在行李中,从缅甸偷渡入境,经云南到达万州,从万州乘船于7月31日上午抵达宜昌。两人抵宜后,欲将“货”放置某宾馆,由上线领取。31日18时许,公安人员在该酒店将蒋帅、徐代罗抓获,当场查获三袋毒品,净重277.2克。
判决结果】:蒋帅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徐代罗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二藏毒茶叶箱内,千里迢迢运回
【案件回顾】:2009年8月,云南大理人李波、西安人刘新民预谋从云南运毒卖给宜昌人林淮亭。二人将四包毒品海洛因藏匿于装有茶叶的纸箱内,经昆明、重庆回到宜昌。9日上午,当李波、刘新民乘车在宜昌市西坝林淮亭家附近下车时被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海洛因4包,净重共计1420.25克。2010年9月14日,林淮亭被抓获归案。
【判决结果】:刘新民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淮亭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三越野车藏毒,运往武汉途中被查
【案件回顾】:2010年12月30日,湖北汉川人刘会来、王贵平驾驶江淮越野车从重庆市运输毒品至武汉市。2011年1月4日,当车行至宜昌长江大桥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该越野车油箱内查获毒品,净重共计12605.01克。
【判决结果】:刘会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王贵平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四偷渡出境,避孕套藏毒体内
【案件回顾】:2008年1月17日至19日,在犯罪嫌疑人倪德珍的安排下,黄书禄、许仙红等5人分别从宜昌、武汉乘飞机至云南,并偷渡出境至缅甸。2008年1月20日中午,五人用避孕套包裹颗粒状毒品塞入体内,并于当日乘坐飞机返回武汉,在机场被当场抓获,查获毒品28包,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净重共1178.6克。2008年5月20日,倪德珍在昆明机场被抓获归案。
【判决结果】:倪德珍犯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被湖北省高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黄书禄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许仙红等人分别判八年,处罚金3000元。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五上网查配方,藏身宾馆制毒
【案件回顾】:2009年2月至8月,宜昌市人许传华在西陵区某宾馆客房内向他人贩卖毒品麻果4次,共计贩卖毒品麻果240颗,获利3650元。2009年4月,许传华经上网查询等途径获知制造毒品的方法,并购买了咖啡因等制毒原料,在该宾馆客房内加工制造毒品麻果。8月12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毒品疑似物及制毒原料共计387.7克及大量制毒工具。
【判决结果】:许传华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宜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六为运毒,多次往返云南、宜昌
【案件回顾】:2009年7月至10月,云南人严龙数次往返于云南和宜昌市,与宜昌人王辉等进行毒品联络和交易。2009年10月中旬,王辉吩咐严龙在云南购买10000颗毒品麻果运至宜昌市。11月1日,严龙以每颗21元的价格购买了5包共计10000颗毒品麻果。11月3日,严龙从云南乘坐火车回宜昌。次日,严龙在宜昌火车站附近被抓获,当场查获5包毒品麻果。
【判决结果】:严龙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七酒店门口交易,警方一网打尽
【案件回顾】:2011年4月27日,宜昌市人刘翠华在伍家岗区某酒店门口与吸毒人员芦俊涛、郑子豪毒品交易完毕后,芦、郑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查获冰毒一袋、麻果2粒。次日,刘翠华被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查获白色晶体冰毒一袋,在其住处查获冰毒25袋、麻果340粒。
【判决结果】:刘翠华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上诉至市中院后被驳回。
宜昌十大毒品案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八物流托运原料,出租屋内制毒
【案件回顾】:2010年7月,宜昌人陶永明、韩玉琴及广东人黄建新预谋制造毒品“麻果”。黄建新以物流托运方式将制造毒品原料、工具从湛江运到宜昌。此后,三人在市区某租房内制造毒品。2010年9月3日,黄建新、韩玉琴被抓获,从该房屋内查获毒品疑似物。10月19日,陶永明落网,并查获制造毒品原料,净重536.84克。
【判决结果】:陶永明、韩玉琴、黄建新犯制造毒品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上诉宜昌中院后被驳回。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九轿车藏毒,高速公路上落网
【案件回顾】:2011年1月4日,枝江市人金华、李斌将毒品藏于副驾驶座门旁的储物盒内,从枝江驾车到宜昌。行驶至宜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该毒品疑似物净重183.67克。
【判决结果】:金华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李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两人上诉宜昌中院被驳回。

宜昌十大毒品案之十酒店内贩毒,当场被抓获
【案件回顾】:2011年4月28日晚,宜昌市人彭成林在西陵区某商务酒店内,贩卖冰毒、麻果时,被当场抓获。
【判决结果】:彭成林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上诉宜昌中院后被裁定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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