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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自身疾病身亡,雇主需承担责任吗?

来源:宜昌律师在线网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8
摘要:宜昌侵权律师网要点提示:雇员自身疾病身亡,雇主可以适用公平责任,由雇主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一、宜昌侵权律师网要点提示:雇员自身疾病身亡,雇主可以适用公平责任
    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或雇员提供劳务过程中因疾病救治无效死亡,其本身不存在过错;接受劳务方或雇主一般将其及时送至医院救治,已经尽到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义务,因此其也不存在过错。案件中,接受劳务方、提供劳务方对于雇员死亡结果的发生均无过错,符合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条件。
 
    二、公平责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也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以上规定,在接受劳务方、提供劳务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应根据公平责任,由接受劳务方对提供劳务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以此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所谓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且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

 
雇员自身疾病身亡,雇主需承担责任吗?
雇员自身疾病身亡,雇主可以适用公平责任
 
 
    三、公平责任适用的后果:雇主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院依据公平责任判令雇主或接收劳务者给予雇员或提供劳务者适当的经济补偿既合法也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平责任还应当考虑一些现实因素,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来适当补偿,这里的实际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受损害方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直接决定当事人分担损失的必要性。损害不仅仅指受损害方的损害,也包括补偿方的损害,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指受损害方的损害。损害程度,应当是达到相当的程度,不分担损失则受损害方将受到严重的损害,有悖于民法的公平、正义观念,因而必须对其损失采取分担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2)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即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当然要侧重考虑的是补偿方的经济状况,即补偿方的经济负担能力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负担能力强的,可以多补偿,负担能力弱的,可以少补偿。考虑受损害方的经济状况,即考虑其对财产损失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承受能力强的,可以让补偿方少补偿;经济状况不好,承受能力弱的,则令补偿方多补偿。除此之外,有时还需要考虑社会的舆论和同情等因素。
 
责任编辑:宜昌律师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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