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

旗下栏目: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律师 继承法
宜昌律师郑磊在线

2016年5月1日其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来源:未知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7
摘要:2016年5月1日其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5月1日起实施


宜昌离婚律师网带来最新婚姻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一、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法规名称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5月1日起实施

2016年5月1日其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法规内容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亲子鉴定的三个离婚案例,痛心

【文章引用】 由www.15law.com提供,转载请保留链接,谢谢!
【版权与免责声明】 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邮件至zl_lawer@163.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责任编辑:宜昌律师郑磊
宜昌律师郑磊在线
宜昌郑磊律师咨询

宜昌法律资讯

首页 | 离婚 | 民商 | 刑事 | 赔偿 | 咨询律师 | 宜昌律所 | 律师收费标准 | 宜昌

宜昌律师在线网(15law.com)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