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离婚律师网业务范围介绍如下: 一、离婚律师类 (一)婚姻离婚事务电话咨询 (二)婚姻离婚事务面谈咨询(包括离婚诉讼输赢的预测和判断);; (三)文书起草、修改、审查: 1、婚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2、婚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3、婚姻分居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 5、婚姻诉讼所涉起诉书、答辩状、反诉书、上诉状、再审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等。 (四)调查取证: 1、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车辆、股票、房产、保单、工商档案等;
2、涉及重婚、有配偶者同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婚外情等婚姻损害赔偿及有过错的证据收集。
(五)婚姻离婚律师见证: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见证; 2、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见证; 3、分居协议书见证; 4、离婚协议书见证。 (六)婚姻离婚律师诉讼代理: 1、普通离婚诉讼代理; 2、离婚协议书遗漏的财产分割代理 ; 3、探望权纠纷代理; 4、子女抚养纠纷代理; 5、涉外、涉港澳台婚姻诉讼代理; 6、婚姻损害赔偿纠纷代理; 7、涉及重婚、虐待、遗弃等刑事案件代理。
二、继承律师类 (一)继承事务电话咨询; (二)继承事务面谈咨询(包括继承诉讼输赢的预测和判断); (三)继承文书起草、修改、审查: 1、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书。 (四)遗产纠纷继承律师调解; (五)继承事务调查取证: 1、遗产调查; 2、代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真假鉴定。 (六)继承律师见证: 1、遗嘱见证; 2、遗赠扶养协议书见证。 (七)继承律师代保管遗嘱; (八)继承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九)继承律师诉讼代理。
三、收养律师类 (一)收养事务电话咨询; (二)收养事务面谈咨询(包括收养合法性审查及风险预测及收养诉讼输赢的预测和判断); (三)收养协议书及解除收养协议书等文书起草、修改、审查; (四)收养协议书及解除收养协议书见证; (五)代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 (六)收养纠纷诉讼代理; (七)涉外收养纠纷诉讼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