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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来源:九江法院网 作者:刘容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4
摘要:宜昌债务律师网带您先从民间借贷案例说起,看看是应该借款应该是还钱的顺序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通过案例分析,宜昌债务律师网认为对民间借贷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一、宜昌债务律师网带您先从民间借贷案例说起,看看是应该借款还钱的顺序应该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案情】
    2009年,卓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上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卓某未归还借款,但于2010年3月31日与李某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月利率1.5%。卓某在2010年12月还款1.5万元,但双方没有说明上述给付款项是偿还本金还是支付利息。后因卓某拖欠借款本息,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卓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从2010年4月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卓某已支付1.5万元为利息在应支付的利息中扣除。在案件审理中,卓某、李某对已给付的1.5万元款项是偿还本金还是支付利息问题存在争议, 李某辩称,自己还的1.5万元是本金,应扣除本金后再计算利息。
    【分歧】
    对于还款的顺序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按先还本金后还利息的顺序偿还,本金作为主债务享有优先清偿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按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偿还,从而更好地保护债权人获得孳息的权利。

二、宜昌债务律师网认为对民间借贷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 刘容【管析】
    笔者比较认为第二种观点比较合理,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为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借款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最后,根据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习惯。现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约定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明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贷关系的交易习惯,也可以确立先还息后还本的还款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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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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